法规
法规 - 指法律和行政规定
企业要持续的发展壮大,首先不能违反法规
其次要利用法规来保护企业和自己
最后还要利用法规来降低成本实现利益最大化
世界上最聪明的人都善于利用法规合法的来为自己谋福利
只有傻子才会铤而走险,新浪就是一家善于利用法规的聪明公司
中国1993年出台的电信法规规定 - 禁止外商介入电信运营和电信增值服务
当时信息产品部的政策性指导意见是 - 外商不能提供网络信息服务,但可以提供技术服务
为了实现海外上市,新浪就请律师寻找解决方法,于是新浪找到了一条变通的方法
外资投资者通过入股离岸公司A,来控制设在中国境内的技术服务公司B
B再通过独家服务合作协议的方式,把境内电信增值服务公司C和A连接起来,达到A可以合并C公司报表的目的
这样就可以让A公司在美国上市,新浪既没有违法,又实现了上市
后来一大批中国互联网公司模仿新浪都实现了上市,新浪的做法后来被称为新浪模式
通过新浪的例子,我们发现,即使法规对自己不利,也可以找到有效的化解方法
如果是对自己有利的法规,那么就更要利用好这些法规了
关于法规,我们只要做到2点就可以了
- 利用法规保护自己和企业
- 保护自己的要点在于有限责任
- 有限责任即有限清偿责任 - 指投资人仅以自己投入企业的资本对企业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 资不抵债的,其多余部分自然免除的责任形式
- 投资者对企业的债务需要承担有限责任还是无限责任是由企业的法律形式决定的
- 个人独资企业 - 由一个人投资,财产为投资者个人所有,投资者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 仅由一个自然人投资
- 只缴纳个人所得税,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优点)
- 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缺点)
- 很难以企业的名义融资(缺点)
- 从实现财务自由的角度看,不建议选择这种企业类型
- 合伙企业 - 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 普通合伙企业
- 有不少于2名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 只缴纳个人所得税,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 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很难以企业名义融资
- 其实就是两人或多人版的个人独资企业
- 优缺点和个人独资企业基本是一样的
- 有限合伙企业
- 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的合伙企业
- 普通合伙人(GP)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有限合伙人(LP)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 有2-50名合伙人,至少有1名普通合伙人。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 有限合伙人不得参与企业经营。企业经营由普通合伙人负责
- 只缴纳个人所得税,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优点)
- 普通合伙人的优点 - 可以完全掌控企业的运作
- 普通合伙人的缺点 - 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如果能保留优点,去掉缺点,那么有限合伙企业是可以选择的
- 有没有办法化解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的无限责任呢?
- 如果普通合伙人是自然人,这个无限责任是无法避免的
- 如果普通合伙人是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呢,那么这个无限责任的风险不就化解了么
- 代价 - 投资者从有限责任公司获得分红时会多缴纳一次税
- 这就和投资人直接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税负成本一样了
- 优势
- 虽然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合伙人需要双重纳税
- 但是有限合伙人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 另外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股东有表决权,可以干预公司的经营
- 而有限合伙人没有权利干预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
- 运用举例 - 作为员工持股平台进行股权激励、家族企业、私募基金等,下面以员工持股平台为例
- 如果员工直接持股,会多出很多股东
- 公司法规定股东的最高人数是有限制的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不能超过50人
-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能超过200人
- 多出很多股东,开股东大会表决时会很麻烦
- A公司现有股东30名,要对中高层100名员工进行股权激励,怎么办比较好?
- 公司先成立2个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平台
- 每个有限合伙企业最多可以有50名LP
- 对公司来说只会增加2个有限合伙企业股东
- 有限合伙企业的决策权在GP手中,相当于被激励的员工把表决权全都委托给公司了
- 员工只享有分红权、收益权等权利,这对公司的发展还是非常有利的
- 普通合伙企业
- 公司制企业 - 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 法人就是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
- 法人的基本特点是独立财产和独立责任
- 独立财产 - 公司的股东一旦完成出资,资金的所有权就变成公司了
- 股东只拥有公司的股权,而不再拥有出资的所有权
- 如果股东擅自把资金从公司拿走,是违法犯罪行为
- 独立责任 -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而股东仅以其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 这里的逻辑是公司首先在法律上具有独立的人格
- 然后它作为一个法律上的人,才能为股东承担责任
- 因此才有了股东的有限责任
- 法人、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之间的区别
- 法人指组织,主要是公司,法人不是自然人
- 法定代表人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责任的负责人
- 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并且只有一人
-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
- 法人代表指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
- 法人代表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多个人
- 独立财产 - 公司的股东一旦完成出资,资金的所有权就变成公司了
- 公司制企业主要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可独自行使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 股东以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 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
- 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 可以进行债权和股权融资
- 公司最主要的优点是可以融资,股东承担有限责任
- 缺点是需要双重纳税,公司的税负成本一般高于非公司制企业
- 这算是股东享受有限责任的代价把,不过这个代价可以通过税务筹划降低的
- 由于公司制企业的种种特点,我们可以基于它建立强大的系统
- 这个强大的系统离开了我们依然可以正常运行并产生持续的现金流
- 所以是我们实现财务自由的核心工具之一
- 个人独资企业 - 由一个人投资,财产为投资者个人所有,投资者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 保护企业的要点在于知识产权 - 主要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
- 我们要利用三权,保护好自己企业的知识成果
- 保护自己的要点在于有限责任
- 利用法规让自己和企业实现利益最大化
区别 | 普通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企业 |
---|---|---|
组成人员 | 由2名以上普通合伙人组成 | 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2个以上50个以下(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
合伙人的责任承担形式 | 全体合伙人对合伙人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人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
出资方式 | 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
合伙人的权利 | 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 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
利润与亏损 |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 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财产份额出质 |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
转让财产份额 | 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要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可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但应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
退伙后债务承担 |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
新合伙人的债务承担 |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
法定组织机构是指根据公司法必须要设立的组织机构
- 股东(大)会 - 有限责任公司叫股东会,股份有限公司叫股东大会
- 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 依照《公司法》,可行使下列职权
-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 修改公司章程
- 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以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 公司章程很重要,公司章程就相当于公司的宪法
- 对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的决议,必须经代表3分之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资本多数表决而不是人数多数表决
- 股东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 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一般一年召开一次
- 临时会议由代表10分之1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3分之1以上董事或监事提议,可以召开
-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 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 董事会
- 有限责任公司
- 成员3-13人,如果公司规模较小,可不设立董事会,设1名执行董事即可
- 召开次数没有限制
- 股份有限公司
- 成员5-19人,必须设立董事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
-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至二人
- 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 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 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债券的方案
- 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
- 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 3分之1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以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 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 董事会应该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 有限责任公司
- 总经理 - 是公司的最高执行机构
-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 可以是董事会成员也可以不是董事会成员
- 如果总经理不是董事,可列席董事会会议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 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 向董事会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任免以外的管理人员
-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监事会 - 公司的最高监督机构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规模较大的,设立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
- 经营规模较小的,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
- 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一名召集人
- 由股东代表或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组成
- 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 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 董事、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 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 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 检查公司财务
- 对董事、总经理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 对董事和总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总经理予以纠正
-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 有限责任公司
- 股东大会 -> 任命董事 -> 控制公司的决策
- 董事会 -> 任命总经理 -> 执行董事会的决策
- 总经理 -> 任命管理人员 -> 落实执行
- 监事会 -> 监督董事和总经理的行为,确保董事和总经理对股东大会负责
法定组织机构的设置可以有效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
两权分离最大的好处就是更容易建立起成熟的企业系统,让企业发展壮大
公司的组织形式
- 总公司
- 分公司
- 与总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
- 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
- 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 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需要和总公司从事相同的业务
- 不是法人,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 不独立经营,没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
- 不独立纳税,只在所在地缴纳流转税,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 设立分公司的好处
- 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在经营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轻税收负担
- 与总公司之间的资产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
- 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比较简单
- 母公司
- 子公司 - 被另一公司通过股份或协议方式实际控制的公司
- 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控制公司为母公司,被控制公司为子公司
- 判断A公司是否是B公司的子公司,主要看B公司能否实际控制A公司
- 如果B公司不能实际控制A公司,哪怕B公司是A公司的第一大股东,A也不是B的子公司
- 比如腾讯是京东的第一大股东,但是京东的实际控制人是刘强东,所以京东就不是腾讯的子公司
-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拥有独立财产,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与分公司的重要区别)
- 可以和母公司从事不同的业务
- 是独立法人,虽然被母公司实际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公司
- 与母公司财产彼此独立,各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
- 在财产责任上,子公司和母公司也各以自己所有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财产责任,互不连带
- 独立经营。有自己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组织机构
- 独立纳税。独立缴纳流转税、所得税等相关税
- 设立子公司的好处
- 子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母公司只以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 可以享受分公司不能享受的税收优惠
- 子公司可享受注册所在地或所在国的税收优惠待遇
- 而分公司由于是作为企业的组成部分之一派驻外地或外国,一般不能享受税收优惠
- 许多国家对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股息减征或免征预提税
项目类型 | 个人独资企业 | 合伙企业 | 有限责任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
---|---|---|---|---|
发起者 | 自然人 | 自然人、法人 | 自然人、法人 | 自然人、法人 |
发起者人数 | 1人 | 2人以上 | 1-50人 | 2-200人 |
责任 | 无限责任 | 无限连带责任 | 有限责任 | 有限责任 |
最低出资额 | 没有最低限制 | 不限 | 3万元 | 500万 |
是否具有法人资格 | 否 | 否 | 是 | 是 |
发起者国籍 | 中国公民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组织机构 | 无 | 无 | 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或执行监事 |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
是否有章程 | 否 | 否 | 是 | 是 |
出资形式 | 货币 | 形式广泛,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等 | 货币以及可用货币估价并可转让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 货币以及可用货币估价并可转让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
财务是否公开 | 否 | 否 | 否 | 是 |
是否发行股票 | 否 | 否 | 否 | 是 |
是否发行债券 | 否 | 否 | 是 | 是 |
股权证明形式 | - | - | 出资证明书 | 股票 |
个人财产与企业财产是否分离 | 否 | 否 | 是 | 是 |
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否分离 | 否 | 否 | 是 | 是 |
缴税 | 只缴个人所得税 | 只缴个人所得税 | 公司缴企业所得税,股东对其获得的分红缴纳个人所得税 | 公司缴企业所得税,股东对其获得的分红缴纳个人所得税 |
成立的基础 | - | 合伙协议 | 公司章程 | 公司章程 |
事务管理 | 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聘用他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 股东会、监事会或执行监事、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总经理各司其职 | 股东大会、监事会、董事会、总经理各司其职 |
债务偿清 | 投资者承担 | 合伙人共同承担 | 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 每个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不同类型企业之间的最重要的区别其实就2点(偿债责任、税)
税是企业经营和个人投资过程中需要支付的最主要的成本之一
但是这个成本并不是固定的,通过税务筹划,企业和个人都能降低税负成本,增加实际利润
税务筹划 - 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以实现税收利益最大化
原理 - 了解税收优惠政策,想办法让企业符合标准
- 是纳税人获得税收利益最大化的最主要途径
- 要想了解税务筹划,首先要了解中国主要有哪些税种(以下为比较重要的税种,不是全部)
- 流转税类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 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有:17%、11%、6%、0%四种
- 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 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万的
- 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经营,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的
-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征收率3%
- 不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企业就是小规模纳税人
- 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是可以转为一般纳税人的,但是一般纳税人不能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或季度收入不超过9万元的小微企业,暂免征增值税
- 一般情况下,营业收入比较少的时候,小规模纳税人的实际税负比一般纳税人的轻
- 但是营业收入多了以后,由于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能抵扣,一般纳税人的实际税负可能会比小规模纳税人的低
- 消费税
- 关税
- 增值税
- 所得税类
- 企业所得税
- 针对企业经营所得也就是利润征收的一种税
-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 税法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方式主要包括 - 免税、免征、减税、加计扣除等
- 免税
- 国债利息收入
-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 免征
- 适用范围 - 农林牧渔相关行业
- 减免
- 2免3减半(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
- 适用范围
- 上海浦东新区重点扶持的高新企业
- 境内新办软件企业
- 小于0.8微米的集成电路企业
- 5免5返(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
- 在新疆霍尔果斯或喀什注册成立的公司
- 低税率
- 15%的税率,适用范围
-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企业
- 投资80亿、0.25um的电路企业
- 西部开发鼓励类产业企业
- 10%的税率,适用范围
-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企业
- 15%的税率,适用范围
- 加计扣除
- 据实扣除后加计扣除50%,适用范围
- 研究开发费
- 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成本150%摊销
- 据实扣除后加计扣除100%,适用范围
-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 据实扣除后加计扣除50%,适用范围
- 免税
- 个人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
- 财产税类
- 契税
- 房产税
- 遗产税
- 资源税类
- 资源税
- 土地增值税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行为税类
- 印花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流转税类
对于个人税务筹划来说,重点在个人所得税(重中之重)、契税、房产税、遗产税(暂时还没有)
对于企业税务筹划来说,重点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重中之重)
思路 - 企业在不同阶段,税务筹划有不同的侧重点
- 初创期
- 选择一个合适的企业法律形式、一个合适的注册地就算合格了
- 建议选择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融资,容易建立强大的企业系统
- 选择税收优惠力度大的注册地(网上自己查),让代理公司代办
- 如果在异地注册,注册好后在当地注册一家分公司办公就可以了
- 分公司可以和总公司合并利润后在总公司注册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 选择一个合适的投资架构,那就非常优秀了
- 至于更系统更全面的税务筹划等企业做大以后让专门的人来做就行了
- 对于企业创始人来说,不需要掌握具体的方法,只要具备税务筹划的思维就可以了
- 作为企业的领导者,你不需要什么事情都会干
- 但是你必须知道哪些事情需要干以及让谁来干
- 选择一个合适的企业法律形式、一个合适的注册地就算合格了
如何选择投资架构,不同投资架构的税负差异显著
- 境内自然人直接在无税收优惠地区注册成立公司,企业所得税名义税率25%,公司向股东分红层面20%。有效名义税负率45%
- 境内自然人直接在霍尔果斯或喀什注册成立公司
- 第一个5年,企业所得税名义税率0%,公司向股东分红层面20%。有效名义税负率20%
- 第二个5年,企业所得税名义税率15%,公司向股东分红层面20%。有效名义税负率35%
- 香港公司直接投资境内在无税收优惠地区注册成立公司,名义税率公司层面25%。境内公司向香港公司分红时根据双边税收协定规定,缴纳5%的预提所得税。有效名义税负率30%。香港公司对于来源于香港地区以外的收入不用纳税
- 香港公司直接投资境内在霍尔果斯或喀什注册成立公司
- 第一个5年,企业所得税名义税率0%,公司向香港公司分红缴纳5%的预提所得税。有效名义税负率5%
- 第二个5年,企业所得税名义税率15%,公司向香港公司分红缴纳5%的预提所得税。有效名义税负率20%
离岸投资架构图
- A和B两个投资者在英属维京群岛成立一家公司,A和B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 BVI公司 - 英属维京群岛,也有投资者会选择在开曼群岛注册公司(维京和开曼各有利弊,具体根据需求来定,BATJ用来上市的主体公司都是在开曼注册的)
- 通过离岸公司在香港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
- 再通过香港的全资子公司在目标国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C
- 利用C公司来开展具体的业务
好处
- 降低税负水平
- C国公司向香港公司分红税率可能低至5%
- 然后从香港公司分红至A和B,免税
- 如果A要卖掉C公司,只需卖掉所持BVI等离岸公司的股权就可以了,出售股权获得收益免税
- 如果A直接持有C,出售股权获得的收益需要纳税,如果在中国需要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
- 方便上市
- 可以用离岸公司在香港或美国上市
- 不过如果要上市最好在开曼注册公司,开曼注册的公司上市更容易
- 保护投资者信息
- 离岸地区会对投资者的信息做严格的保密
- 不过根据CRS规则,2018年9月30日前,中国将于其他参与CRS的辖区完成首次辖区间的信息交换
- 以后年度也将每年定期进行辖区间的信息交换
- 从2018年开始,离岸公司投资者的信息将对政府透明